合同編號2022A_________
尊敬的客戶:
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敬請您逐字逐句地認真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內容。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所有內容都與您的利益息息相關。如有任何疑問,敬請垂詢。我公司將竭誠為您服務。
合 同 審 核 附 錄
業務部開戶審核意見: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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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總部開戶審核意見: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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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 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本說明書所稱期貨交易,是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您應當遵循“買賣自負”的金融市場原則,理解期貨合約交易與期權合約交易的全部交易規則,認識期貨交易風險,自行承擔交易結果。
您在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應當充分了解到,期貨合約交易采取保證金交易方式,具有杠桿性,帶有高度的風險。相對較小的市場波動,可能使您產生巨大虧損,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期權合約交易采取權利金和保證金的交易方式,如您購買期權合約可能沒有任何收益,甚至損失全部投資;如您賣出期權合約,您可能發生巨額損失,這一損失可能遠大于該期權的權利金,并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導致您的賬戶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在規定時間內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于規定時間內存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三、您必須認真閱讀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業務規則規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四、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在因市場行情波動劇烈出現單邊漲跌停價格、投資者缺乏投資興趣、流動性的變化或其他因素給某些合約市場的流動性、有效性、持續性等帶來不利影響時,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平倉。如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五、您應當充分了解到,由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六、您應當充分了解到,交易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可能會對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的交易和行權(履約)進行一些限制。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需要暫停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交易,如果標的期貨合約暫停交易,對應期權合約交易也將暫停交易。
七、您應當充分了解到,由于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八、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在期貨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當日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結算數據為依據。如您利用盤中即時回報的交易結果作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九、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如交易所因故無法及時完成結算,
您可能會承擔一定的風險。
十、您應當充分了解到,期貨合約交易可能面臨平倉、交割等幾種后果,您到時未平倉或參與交割不符合期貨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規定的,需要承擔被強行平倉或交割違約的風險。
十一、您應當充分了解到,期權合約交易可能面臨平倉、行權或期權到期放棄等幾種后果,您應當熟知交易所期權平倉、行權的規則和程序,特別是有關實值期權到期自動行權,虛值期權到期自動放棄的交易規則,妥善處理期權持倉。如您買入期權,行權應該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如您賣出期權,則需要按照交易所規則承擔履約責任。行權或履約后,您將獲得標的期貨合約,同時應當承擔標的期貨合約的保證金責任。
十二、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十三、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如果您未遵守中國證監會關于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規定,將可能會影響您的期貨保證金的安全性。
十四、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利用互聯網進行期貨交易時將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風險,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一)由于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網絡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導致交易系統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等情況;
(二)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存在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等攻擊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導致交易系統故障,使交易無法進行及行情信息出現錯誤或延遲;
(三)由于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等原因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從而使網上交易及行情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
(四)由于您未充分了解期貨交易及行情軟件的實際功能、信息來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風險,導致您對軟件使用不當,造成決策和操作失誤;
(五)您的網絡終端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期貨公司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兼容,可能導致無法下達委托或委托失??;
(六)如果您缺乏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交易失敗或交易失誤;
(七)您的密碼失密或被盜用。
十五、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從事期貨交易您應當承擔的所有手續費和相關稅費的明確解釋。
十六、您應當充分了解到,如果您參與《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支付的與本合同、期貨合約等相關的款項涉及貨幣兌換的,您將承擔匯率波動風險。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所有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當全面了解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僅對自然人客戶而言)等,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期貨交易。
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簽字:
(機構加蓋公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客 戶 須 知
一、客戶須具備的開戶條件
客戶應是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自然人開戶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客戶必須以真實的、合法的身份開戶??蛻繇毐WC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蛻繇毐WC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二、開戶文件的簽署
自然人開戶的,必須由客戶本人簽署開戶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手續。
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機構客戶開戶的,可委托代理人辦理開戶手續、簽署開戶文件。委托代理人開戶的機構客戶應當向公司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開戶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其他資料。
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應當遵守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和各期貨交易所關于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規定。
三、客戶須知曉的事項
(一)知曉期貨交易風險
客戶應當知曉從事期貨交易具有風險,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仔細閱讀并簽字確認《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二)知曉期貨公司不得做獲利保證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是沒有根據的,期貨公司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共擔風險。
(三)知曉期貨公司不得依據本合同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依據本合同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也不得要求期貨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依據本合同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客戶與期貨公司工作人員之間私自簽署的全權委托協議,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其協議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客戶承擔。全權委托指期貨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四)知曉客戶本人必須對其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客戶代理人是基于客戶的授權,代表客戶實施民事行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客戶名義進行的行為即視為客戶自己的行為,代理人向客戶負責,客戶對代理人代理行為的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五)知曉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臺及期貨公司網址
有關期貨公司公示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www.cfachina.org)的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臺進行查詢和核實;同時,也可以通過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網站(www.chjf.net)查詢相關信息。
(六)知曉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有關規定
為保障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保證金存取的規定,應當確保將資金直接存入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公告的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保證金的存取應當通過客戶在期貨公司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和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轉賬辦理。
(七) 知曉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和結算信息的查詢網址
客戶可以登錄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網站(www.cfmmc.com或www.cfmmc.cn),了解有關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信息以及期貨公司為客戶提供的結算信息。
(八)知曉應當妥善保管密碼
客戶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密碼、資金密碼、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密碼及其他與期貨交易相關的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所有操作均視為客戶本人的操作,客戶必須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密碼泄密所帶來的損失。
(九)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有關異常交易、程序化交易、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對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及其他異常交易行為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關于程序化交易的相關規定,如存在符合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報備情形,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向期貨交易所報備。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有關實際控制關系賬戶認定及報備的相關規定。
客戶違反上述規定,經期貨公司提醒、勸阻、制止無效時,期貨公司有權采取提高交易保證金、限制開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拒絕客戶委托或者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持倉限額、交易限額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對期貨合約與期權合約的持倉限額、交易限額的有關規定。
客戶違反上述規定,可能被采取限制開倉、強行平倉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一)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
客戶參與連續交易的,應當認真閱讀期貨交易所關于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及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規定,充分了解并遵守連續交易在交易時間、開戶、資金劃撥、風險控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特殊規定。
參與連續交易是指客戶在日盤收市后持有連續交易品種頭寸或在連續交易期間買賣連續交易品種合約。
(十二)知曉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從事中間介紹業務限于以下服務內容: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協助期貨公司向客戶提示風險;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號或者期貨結算賬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不得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擔保。
(十三)知曉有關休眠賬戶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休眠賬戶的規定??蛻糍~戶被認定為休眠賬戶的,將被限制開新倉交易權限,如需轉化為非休眠賬戶,應按照規定申請激活。
休眠賬戶是指截至休眠認定日,同時符合開戶時間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無持倉、最近一年以上無交易(含一年)、認定日結算后客戶權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四個條件的賬戶,以及其他符合休眠賬戶規定情形的賬戶。
(十四)知曉不得參與期貨市場非法配資活動
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公司全體員工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引導客戶進行配資交易。任何華安期貨員工如引導您參與配資交易,均屬于其個人行為,我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客戶應當知曉非法配資活動違反了期貨市場有關開戶管理、賬戶實名制、期貨經紀業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客戶參與非法配資活動的,期貨公司有權采取拒絕客戶委托或者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并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五)知曉期貨委托理財風險
您應當充分了解期貨交易的風險特征,對于委托理財業務可能導致您的財產損失風險應有清醒認識,慎重對待委托理財中的高額回報承諾。
您的期貨賬戶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相關規定,同時,您有義務配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規范要求及監管措施。主動向期貨公司和交易所報備賬戶實際控制關系。
您不得選擇期貨公司或期貨營業部的工作人員作為您的受托方。
(十六)知曉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不得利用期貨賬戶從事洗錢或恐怖融資活動、不得有逃稅行為,知曉期貨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義務,客戶應積極配合期貨公司開展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風險等級劃分、賬戶實際控制關系申報等。
客戶存在洗錢、恐怖融資或逃稅行為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知曉特殊對沖及行權指令申請相關流程
客戶應當知曉,交易所提供客戶的特殊對沖或行權指令申請,需要通過期貨公司依交易所規定的特殊傳送方式處理,并需要較長的作業時間,由于交易所時間限制,不排除申請失敗的可能性。為更好地保障您的利益,如您有相關需求,請于收盤前盡早提交申請或在客戶端提交申請。
(十八) 知曉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的有關規定
期貨公司根據法律法規要求了解客戶的稅收居民身份,識別非居民金融賬戶,收集并報送賬戶相關信息??蛻魬斎鐚嵦顖蠖愂站用裆矸菪畔?,配合期貨公司開展盡職調查??蛻糍~戶情況發生變化導致原填報的稅收居民身份信息不準確或不可靠的,客戶應當按照要求重新提供有關材料,否則將視為非居民賬戶進行管理。
(十九)知曉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滿足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關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規定。期貨公司根據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行業自律規則的各項要求對客戶進行適當性評價。評價結果不構成對客戶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客戶的獲利保證??蛻舨坏靡圆环线m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二十)知曉居間人管理的有關規定
客戶須知居間人不是期貨公司的員工,也不是期貨經紀合同的當事人。居間人是獨立于期貨公司和客戶之外,獨立承擔基于居間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組織。居間人的主要作用是在客戶與華安期貨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居間人從事居間活動,期貨公司按照與其簽訂的居間合同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期貨公司不允許、不授權任何本公司居間人接受客戶委托代理辦理開戶、下達交易指令、調撥資金等與交易有關的事務;居間人無權代理簽訂《期貨經紀合同》。
如果客戶決定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委托居間人或其他人員下達指令、調撥資金或確認結算單等,與期貨公司無關,期貨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通過居間人的委托代理行為產生的后果由客戶自負。
(二十一)知曉期貨公司關于期貨交易過程中動態風險控制的相關規定
由于期貨交易采取保證金交易方式,具有杠桿性風險,客戶有義務隨時關注自身賬戶資金和持倉的情況,并充分了解交易過程中期貨公司可能采取的動態風險控制措施,包括在交易過程中發送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和采取強行平倉措施。如果您未能及時追加足額保證金又未自行平倉而被期貨公司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十二)知曉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國家關于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總體要求和內容、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中國期貨業協會關于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的規定。
當客戶出現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制度中所列信用風險情形時,客戶同意期貨公司將此類信用風險信息報送至中國期貨業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臺,并同意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按照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此類信用風險信息。
客戶具有查詢本人/本機構信用風險信息及對本人/本機構信用風險信息提出異議的權利。
以上《客戶須知》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簽字:
(機構加蓋公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境內個人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
申請日期:
期貨公司 | 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 內部資金賬號 | |||||||
申請交易編碼 | □上期所 | □鄭商所 | □大商所 | ||||||
中金所 □交易£套?!跆桌?/span> | □能源中心 | □廣期所 | |||||||
客戶適當性分類 | □普通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 | ||||||||
涉稅居民分類 | □1.為中國稅收居民 □2.為非居民 □3.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
客戶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別 | ||||||||
國籍 | 證件類型 | ||||||||
證件號碼 | 證件有效期 | ||||||||
聯系電話 | 郵政編碼 | ||||||||
聯系地址 | |||||||||
職業 | |||||||||
□黨政機關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人民團體或群眾團體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外國商會等)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科學研究及教學人員 □文學藝術、體育專業人員 □新聞出版、文化專業人員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工程、農業專業人員 | □法律、會計、審計、稅務專業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 □經濟和金融專業人員 □宗教人士等特殊職業人員 □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工作人員 □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或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人員 □人民警察、消防、應急救援人員 □批發與零售服務人員 □房地產服務人員 | ||||||||
□旅游、住宿和餐飲服務人員 □珠寶、黃金等貴金屬行業服務人員 □文化、體育和娛樂服務人員 □典當、拍賣行業服務人員 □藝術品或文物收藏行業服務人員 □廢品、舊貨回收服務人員 □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服務人員 □信息運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人員 □居民、健康服務人員 □其他社會生產和社會服務人員 | □農、林、牧、漁業生產及輔助人員 □生產制造及有關人員 □軍人 □國際組織工作人員 □離退休人員 □個體工商戶(含淘寶店自營等) □無業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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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結算賬戶信息 | |||||||||
賬戶名 | 賬號 | 開戶銀行 | 開戶行網點 | ||||||
交易所附加信息 | 中金所 | 客戶所在期貨營業部 營業部代碼 | |||||||
本人有能力承擔因參與期貨交易而產生的風險,并保證參與期貨交易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承諾遵守期貨交易所的各項業務規則,自愿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本人確認以上聯系方式作為貴公司與本人聯系的有效通訊方式,本人承諾:如上述內容發生變化時將及時以書面通知貴公司,如因未能及時完成變更或通訊方式無法取得聯系而導致貴公司有任何送達事宜未能完成的情況,本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申請人簽字: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備注:上海期貨交易所簡稱為“上期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簡稱為“鄭商所”,大連商品交易所簡稱為“大商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簡稱為“中金所”,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簡稱為“能源中心”,廣州期貨交易所簡稱為“廣期所”。
境內單位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
申請日期:
期貨公司 | 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 內部資金賬號 | |||||
申請交易編碼 | □上期所 | □鄭商所 | □大商所 | ||||
中金所 □交易□套?!跆桌?/span> | □能源中心 | □廣期所 | |||||
客戶適當性分類 | □普通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 | ||||||
涉稅居民分類 | □1.為中國稅收居民 □2.為非居民 □3.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
客戶基本信息 | |||||||
單位客戶全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證件有效期限 | ||||||
注冊資本(幣種) | 控股股東或 實際控制人 | ||||||
單位性質 | 郵政編碼 | ||||||
經營范圍 | |||||||
單位注冊地址 | |||||||
單位聯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期貨業務聯系人 |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期貨結算賬戶信息 | |||||||
賬戶名 | 賬號 | 開戶銀行 | 開戶行網點名稱 | ||||
交易所附加信息 | 鄭商所 | 單位客戶經營范圍: □涉棉£涉糖□涉化□涉糧□油脂□涉煤□建材□冶金□其他 | |||||
中金所 | 客戶所在期貨營業部 營業部代碼 | ||||||
本機構有能力承擔風險,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承諾遵守期貨交易所的各項業務規則,自愿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本機構承諾:以上所授權指定的事項已認真審核且認可,其今后一切與本機構授權指定相關的行為均為本機構意愿之體現,本機構承擔全部責任,絕無異議。 本機構確認以上聯系方式作為貴公司與本機構聯系的有效通訊方式,本機構承諾:如上述內容發生變化時將及時以書面通知貴公司,如因未能及時完成變更或通訊方式無法取得聯系而導致貴公司有任何送達事宜未能完成的情況,本機構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申請機構公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備注:上海期貨交易所簡稱為“上期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簡稱為“鄭商所”,大連商品交易所簡稱為“大商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簡稱為“中金所”,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簡稱為“能源中心”,廣州期貨交易所簡稱為“廣期所”
境外個人交易者交易編碼申請表
申請日期:
期貨公司或者境外經紀機構 | ||||||||||||
內部資金賬號 | ||||||||||||
委托代理關系 | ||||||||||||
申請交易編碼及類型 | □上期所 | □鄭商所 | □大商所 | |||||||||
中金所 □套?!跆桌踅灰?/span> | □能源中心 | □廣期所 | ||||||||||
投資者適當性分類 | □普通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 | |||||||||||
交易者基本信息 | ||||||||||||
姓名 | ||||||||||||
出生日期 | 性別 | □男□女 | ||||||||||
國家及地區 | 境外 | 國家 | 省/州 | |||||||||
城市 | ||||||||||||
在中國永久居留 | 國家 | |||||||||||
省/州 | ||||||||||||
城市 | ||||||||||||
港、澳、臺地區 | □香港□澳門□臺灣 |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只填一項) | 護照 | |||||||||||
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 ||||||||||||
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參考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至少填一項) | 護照 | |||||||||||
駕照 | ||||||||||||
當地納稅證件 | ||||||||||||
當地社保證件 | ||||||||||||
當地身份證(港澳除外) |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
其他 | ||||||||||||
當地單位 | 職位 | |||||||||||
單位性質 (只選一項) |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其他 | |||||||||||
聯系電話 |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郵編 | |||||||||||
期貨結算賬戶 | ||||||||||||
賬戶名 | 賬號 | 開戶銀行 | 開戶行網點 | |||||||||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 ) □其它1 | ||||||||||||
指定下單人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當地身份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駕照□當地納稅證件□當地社保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其他證件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郵編 | |||||||||||
資金調撥人 | ||||||||||||
□與指定下單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指定下單人不是同一人(填寫下列信息,填寫要求與“指定下單人”信息填寫要求一致)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郵編 | |||||||||||
結算單確認人 | ||||||||||||
□與指定下單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資金調撥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指定下單人和資金調撥人均不是同一人(填寫下列信息,填寫要求與“指定下單人”信息填寫要求一致)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郵編 | |||||||||||
交易所附加信息 | □期貨公司直接開戶模式中金所: 交易者所在期貨營業部 營業部代碼 | |||||||||||
本人承諾: 一、遵守中國期貨市場各項法律法規、滿足期貨交易所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 二、出具合法有效的單位、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以本人名義和唯一的真實身份在中國期貨市場開立賬戶; 三、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提供和填寫各類開戶資料,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的填寫內容與其身份證明文件記載內容保持一致; 四、目前及今后均不存在以多重國籍或者多種身份申請開立多個賬戶的情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姓名(或者名稱)、號碼或者主體身份發生變更、主體身份資格喪失時,及時在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辦理開戶資料修改或者編碼注銷;身份證明文件臨近有效期時及時補換。 本人將承擔違背上述承諾的一切法律后果。 境外交易者簽字: 年 月 日 | ||||||||||||
本機構已對該境外交易者的開戶申請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核,該境外交易者開戶申請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境外個人交易者交易編碼申請表》填寫內容與境外交易者身份證明文件、開戶申請資料以及期貨經紀合同的記載事項嚴格一致。本機構已按照期貨交易所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對該境外交易者進行適當性審核,承諾其滿足相關期貨交易所適當性制度要求。
期貨公司公章或者境外經紀機構常務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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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將上述信息報送至統一開戶系統即可,無需提供紙質交易編碼申請表。 2.交易編碼申請表中姓名(包括交易者本人、期貨結算賬戶名、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的錄入語言應當根據相關證件記載的語言按以下規則錄入:證件記載包含簡體中文或者僅包含繁體中文的,應當使用簡體中文錄入,其他情形應當使用英文錄入。 3.英文姓名按照證件記載格式和大小寫錄入。其中,英文單詞之間有空格的,只錄入一個半角空格;單詞之間用逗號(,)、短連接線(-)等符號分割或者連接的,只輸入半角符號,符號前后不錄入空格;錄入姓名不得回車或者換行。 4.在期貨公司直接開戶的境外交易者僅能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期貨結算賬戶。在境外經紀機構直接開戶的境外交易者以及通過境外經紀機構委托期貨公司或者直接入場交易的境外經紀機構開戶的境外交易者的期貨結算賬戶不受限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以外的銀行開立的,對應選擇“開戶銀行”中的“其它1”,并填寫銀行賬戶具體信息。 5.個人交易者交易所附加信息:期貨公司直接開戶模式下,為境外交易者直接申請中金所交易編碼的期貨公司應當填寫。 6.期貨公司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境外個人交易者開戶時,“交易者基本信息”中的“聯系地址”應當填寫境外交易者在境內的辦公地址或者居住地址等聯系地址。 |
境外單位交易者交易編碼申請表
申請日期:
期貨公司或者境外經紀機構 | ||||||||||||||||||||
內部資金賬號 | ||||||||||||||||||||
委托代理關系 | ||||||||||||||||||||
申請交易編碼及類型 | □上期所 | □鄭商所 | □大商所 | |||||||||||||||||
中金所 □套?!跆桌踅灰?/span> | □能源中心 | □廣期所 | ||||||||||||||||||
投資者適當性分類 | □普通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 | |||||||||||||||||||
交易者基本信息 | ||||||||||||||||||||
單位交易者名稱 | ||||||||||||||||||||
機構成立證明文件號碼 | ||||||||||||||||||||
當地納稅ID | ||||||||||||||||||||
國家及地區 | 境外 | 注冊國 | 省/州 | |||||||||||||||||
城市 | ||||||||||||||||||||
港、澳、臺地區 | □香港□澳門□臺灣 | |||||||||||||||||||
注冊資本 | 經營期限 | |||||||||||||||||||
注冊地址 | ||||||||||||||||||||
經營范圍 | ||||||||||||||||||||
單位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 □其他 | |||||||||||||||||||
產品名稱 | ||||||||||||||||||||
產品注冊地 | 產品納稅ID | |||||||||||||||||||
做市機構附加碼 | ||||||||||||||||||||
賬戶規模 | ||||||||||||||||||||
基金經理及 聯系方式 (產品開戶需填寫,其他類型交易者無需填寫) | 姓名 | 聯系 電話 | ||||||||||||||||||
證件類型 (只填一項) | □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當地身份證□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駕照□當地納稅證件□當地社保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其他證件 | 證件 號碼 | ||||||||||||||||||
聯系地址 | ||||||||||||||||||||
份額25%(含)以上的持有人信息(份額持有人為自然人或者一般單位,可填多個) (產品開戶需填寫,其他類型交易者無需填寫) | ||||||||||||||||||||
姓名或名稱 | 國家及地區 | |||||||||||||||||||
證件類型(只填一項) | ||||||||||||||||||||
證件號碼 | 持有份額(占比) | |||||||||||||||||||
持有份額 | ||||||||||||||||||||
份額25%(含)以上的持有人信息(份額持有人為產品,可填多個) (產品開戶需填寫,其他類型交易者無需填寫) | ||||||||||||||||||||
產品管理機構名稱 | 國家及地區 | |||||||||||||||||||
機構成立證明文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產品名稱 | 產品注冊地 | |||||||||||||||||||
產品規模 | 持有份額(占比) | |||||||||||||||||||
持有份額 | ||||||||||||||||||||
注:份額持有人為產品的,應按照上述信息要求繼續填寫該產品的份額25%(含)以上的持有人信息,以此類推,直至持有人為自然人或者一般單位為止。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增減表格數量、調整表格層級關系,以完整反映境外交易者的份額持有人情況。 | ||||||||||||||||||||
投資者類型 | □單位交易者 □財務公司□投資、咨詢公司□房地產□工業□農業□商業貿易 □多元化集團公司□其他 □產品管理人類型(產品勾選此項)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期貨公司 □資產管理機構□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 □其他_________(填寫具體類型) □做市機構 | |||||||||||||||||||
聯系電話 | ||||||||||||||||||||
公司傳真 | ||||||||||||||||||||
電子郵件 | 公司網址 | |||||||||||||||||||
聯系地址 | 郵編 | |||||||||||||||||||
是否有董事會 | □無董事會□有董事會 | |||||||||||||||||||
常務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信息(產品開戶填寫產品管理人的相關信息) | ||||||||||||||||||||
姓名 | 出生日期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郵編 |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只填一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 |||||||||||||||||||
護照 | ||||||||||||||||||||
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 ||||||||||||||||||||
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參考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至少填一項) | 護照 | |||||||||||||||||||
駕照 | ||||||||||||||||||||
當地納稅證件 | ||||||||||||||||||||
當地社保證件 | ||||||||||||||||||||
當地身份證(港澳除外) |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
其他 | ||||||||||||||||||||
產品發行人名稱 | 注冊地 | |||||||||||||||||||
機構成立證明文件號碼 | 納稅ID | |||||||||||||||||||
產品投資顧問名稱 | 注冊地 | |||||||||||||||||||
機構成立證明文件號碼 | 納稅ID | |||||||||||||||||||
期貨結算賬戶 | ||||||||||||||||||||
賬戶名 | 賬號 | 開戶銀行 | 開戶行網點 | |||||||||||||||||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 ) □其它1 | ||||||||||||||||||||
開戶代理人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郵編 | |||||||||||||||||||
身份證明文件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
指定下單人 | ||||||||||||||||||||
□與開戶代理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開戶代理人不是同一人(填寫下列信息,填寫要求與“開戶代理人”信息填寫要求一致)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郵編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
資金調撥人 | ||||||||||||||||||||
□與開戶代理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指定下單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開戶代理人和指定下單人均不是同一人(填寫下列信息,填寫要求與“開戶代理人”信息填寫要求一致)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郵編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
結算單確認人 | ||||||||||||||||||||
□與開戶代理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指定下單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資金調撥人為同一人(無需填寫下列信息) □與開戶代理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均不是同一人(填寫下列信息,填寫要求與“開戶代理人”信息填寫要求一致) | ||||||||||||||||||||
姓名 | ||||||||||||||||||||
國家及地區 | 省/州 | |||||||||||||||||||
城市 | 郵編 | |||||||||||||||||||
證件類型 (只選一項)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
交易所附加信息 | 鄭商所:□涉棉□涉糖□涉化□涉糧□油脂□涉煤□建材□冶金□其他 中金所:交易者所在期貨營業部 營業部代碼 | |||||||||||||||||||
本單位承諾: 一、遵守中國期貨市場各項法律法規、滿足期貨交易所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并按要求履行實際控制關系報備等相關義務; 二、出具合法有效的單位、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以本單位名義和真實身份在中國期貨市場開立賬戶; 三、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提供和填寫各類開戶資料,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的填寫內容與其身份證明文件記載內容保持一致; 四、目前及今后均不存在以多種身份申請開立多個賬戶的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以合格境外投資者身份開立的境內期貨賬戶除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姓名(或者名稱)、號碼或者主體身份發生變更、主體身份資格喪失時,及時在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辦理開戶資料修改或者編碼注銷;身份證明文件臨近有效期時及時補換。 本單位將承擔違背上述承諾的一切法律后果。
境外交易者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 ||||||||||||||||||||
本機構已對該境外交易者的開戶申請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核,該境外交易者開戶申請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境外單位交易者交易編碼申請表》填寫內容與境外交易者身份證明文件、開戶申請資料以及期貨經紀合同的記載事項嚴格一致。本機構已按照期貨交易所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對該境外交易者進行適當性審核,承諾其滿足相關期貨交易所適當性制度要求。
期貨公司公章或者境外經紀機構常務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備注: 1.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將上述信息報送至統一開戶系統即可,無需提供紙質交易編碼申請表。 2.交易編碼申請表中名稱和姓名(包括單位交易者、產品名稱、產品發行人、產品管理人、產品投資顧問、基金經理、份額持有人、常務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期貨結算賬戶名、開戶代理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的錄入語言應當根據相關證件記載的語言按如下規則錄入:證件記載包含簡體中文或者僅包含繁體中文的,應當使用簡體中文錄入,其他情形應當使用英文錄入。 3.英文姓名按照證件記載格式和大小寫錄入。其中,英文單詞之間有空格的,只錄入一個半角空格;單詞之間用逗號(,)、短連接線(-)等符號分割或者連接的,只輸入半角符號,符號前后不錄入空格;錄入姓名不得回車或者換行。 4.在期貨公司直接開戶的境外交易者僅能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期貨結算賬戶。在境外經紀機構直接開戶的境外交易者以及通過境外經紀機構委托期貨公司或者直接入場交易的境外經紀機構開戶的境外交易者的期貨結算賬戶不受限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以外的銀行開立的,對應選擇“開戶銀行”中的“其它1”,并填寫銀行賬戶具體信息。 5.單位交易者交易所附加信息:(1)交易者所在期貨營業部營業部代碼。通過期貨公司直接開戶模式申請中金所交易編碼時填寫。(2)鄭商所:申請鄭商所交易編碼的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按照境外交易者經營范圍勾選。 |
期 貨 經 紀 合 同 正 文
甲方: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說明、告知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客戶須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閱讀、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
第二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所有條款,特別是有關甲方的免責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說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公平合理,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三條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委托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準確性及完整性。乙方聲明從未從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處得到過保證獲利或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未全權委托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客戶代理人,合同由乙方親自簽署,并保證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中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四)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五)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如果以上聲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實,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擔因此導致《期貨經紀合同》無效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因此有權解除合同,結清持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期貨交易所規定對乙方進行期貨合約交易與期權合約交易適當性評估,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證明材料,通過甲方評估后方能進行期貨合約交易或期權合約交易。乙方參與交易后不能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第四條 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身份證明文件過期或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新的相關材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開新倉和出金指令,并有權進一步關閉乙方的交易權限。乙方在開戶資料中提供的其他信息發生變更時,也應及時向甲方更新,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根據反洗錢法律法規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及其他反洗錢義務,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各期貨交易所規則、甲方業務規則等相關文件,公開甲方從業人員名冊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供乙方查閱。乙方可以向甲方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對于乙方的詢問甲方應當詳細解釋。
第二節 適當性管理
第七條 甲方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期貨交易所規定對乙方進行期貨合約交易與期權合約交易適當性評估,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證明材料,通過甲方評估后方能進行期貨合約交易或者期權合約交易。乙方拒絕提供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服務。乙方不得采取偽造證明材料、虛假填報等手段規避或誤導甲方對乙方的適當性評估,如經檢查發現乙方存在前述行為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擔。乙方以偽造、虛假等方式提供證明材料參與交易后不能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第八條 甲方依據乙方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適當性匹配,并由乙方確認。乙方屬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投資者的,不得接受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服務。
第九條 甲方提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不表明其對服務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其履行投資者適當性職責不能取代乙方的投資判斷,不會降低服務的固有風險,也不會影響乙方依法應當承擔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
第十條 乙方與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有關的信息發生變動后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配合甲方重新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并確認結果。因乙方未及時告知導致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進行適當性后續評估并確認評估結果,乙方未配合進行評估或者確認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期貨賬戶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由此導致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節 委托
第十二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應當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代理人(如有)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開戶代理人、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乙方若私下委托甲方工作人員操作,屬甲方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如變更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確認。乙方是機構客戶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應當在變更通知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如有)。乙方變更代理人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十五條 甲方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乙方可以通過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的網站(www.cfmmc.com或www.cfmmc.cn)查詢甲方的期貨保證金賬戶。 第十六條 乙方的出入金通過其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與甲方在同一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期貨交易所、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及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入金應以甲方確認乙方資金到賬為準。乙方的入金在途(即未到達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不予認可。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說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乙方對其所做的說明及提供的證明文件負有保證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劃轉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資金;
(二)為乙方交存保證金;
(三)為乙方交存權利金;
(四)為乙方支付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五)乙方應當支付的手續費、稅款及其他費用;
(六)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七)有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國債、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權利憑證等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有價證券作為保證金。甲方應按照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要求代為辦理。本條事項所涉及權利義務,如有必要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的規定以及市場情況,或者甲方認為有必要時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拒絕乙方開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期貨賬戶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為保障乙方保證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或要求,向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報送乙方與保證金安全存管相關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所簽訂的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可取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是否按照甲方規定提前進行大額預約出金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條 資金調撥指令可分為電子指令和書面指令兩種,乙方通過銀行網站或甲方交易系統發出的資金劃撥電子指令與乙方填寫并簽字蓋章的書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乙方真實意愿,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連續交易期間,甲方不辦理出金及有價證券提取業務。連續交易期間乙方可通過銀期轉賬或網上銀行轉賬方式入金,入金起止時間為連續交易開始前三十分鐘至連續交易結束。乙方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入金的,應在入金后立即致電甲方,甲方以乙方資金到達甲方期貨保證金賬戶為準。
第二十七條 因網絡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控制的原因,乙方通過銀期轉賬發生的差錯而導致交易失敗或者持倉被強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節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互聯網、電話、書面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向甲方下達交易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及甲方的相關規定。
乙方通過互聯網下達期貨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計算機、移動終端等設備并通過互聯網,或者通過甲方局域網絡向甲方下達交易指令,進行期貨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簡稱網上交易。
第二十九條 乙方進行網上交易的,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賬號(即資金賬號)、交易所交易編碼、交易密碼等下達交易指令。
第三十條 乙方進行網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務器內的委托記錄將作為甲乙雙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證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務器內的交易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交易的正常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備用下單通道,當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可改作電話委托方式或書面委托方式下單。
第三十二條 電話委托方式分為電話人工委托、電話自助委托兩種。
乙方通過電話人工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應當與甲方約定身份認證方式,如無特別約定,即為:乙方或乙方指令下達人身份證/護照號碼+資金賬號+名稱或姓名。通過甲方身份認證的交易指令視為乙方下達的指令。
乙方通過電話自助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時,應撥打甲方指定委托電話按語音提示操作。
以電話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甲方的錄音記錄作為甲乙雙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證明,與書面委托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乙方以書面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單的填寫應完整、準確、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或蓋章)。
第三十四條 交易密碼是乙方進行電子化交易的唯一驗證信息。凡使用乙方交易賬號(即資金賬號)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行為皆視為代表乙方真實意愿之行為,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當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碼,為確保安全,乙方應當在首次啟用期貨交易相關密碼后更改初始密碼,并自定義和全權管理本人的密碼。通過密碼驗證的交易指令視為乙方下達的指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密碼泄密所帶來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責任。如因乙方未及時修改密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五條 乙方參與連續交易的報價在一個交易日(“交易日”是指從前一個工作日的連續交易開始至當天日盤結束)內一直有效,在連續交易未成交的報價直接轉入該交易日的日盤,直到該報價全部成交或被撤銷。
第六節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下達的期貨合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品種、合約、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期權合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買賣方向、品種、數量、合約月份及年份、合約標的物、開平倉方向、行權價格、期權類型、權利金等內容。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則應當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八條 由于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交易過程中,乙方對交易結果及相關事項向甲方提出異議的,甲方應當及時核實。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后,可以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外,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節 通知與確認
第四十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應在當日結算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同意在沒有交易、持倉及出入金時,甲方可以不對乙方發出交易結算報告,除非乙方特別要求。
第四十一條 為確保甲方能夠履行通知義務,乙方確認交易編碼申請表中留有的聯系方式為乙方與甲方聯系的有效通訊方式。乙方承諾,如乙方證件更新或有效聯系方式結算登記帳戶等內容發生變化時,將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未能及時完成變更或通訊方式無法取得聯系而導致甲方有任何通知事宜送達未能完成的情況,乙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第四十二條 為確保甲方能夠履行通知義務,乙方及時了解自己賬戶的交易情況,雙方同意利用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作為甲方向乙方發送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應在每日結算以后,及時將乙方賬戶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發送到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乙方登錄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接收甲方發出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
第四十三條 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的網址為www.cfmmc.com或www.cfmmc.cn,乙方可通過該網址登錄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乙方登錄查詢系統的用戶名為0001+資金賬號。乙方登錄查詢系統的初始密碼見合同附件一。乙方通過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期貨開戶云方式開立賬戶的,初始密碼見甲方的通知短信。
乙方應遵照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的有關規定,及時修改密碼。
第四十四條 由于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只保存最近6個月的交易者交易結算信息;在乙方銷戶以后,查詢系統也會相應取消對乙方的查詢服務,因此,乙方應及時將接收到的結算報告或通知書打印或者下載保存。
第四十五條 由于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與甲方采用的交易結算系統不同,甲方著重提示乙方應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區別,以免對交易賬戶的狀況產生誤解,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甲方結算系統與查詢系統的主要差別在于:
在同一合約當日既有開倉又有平倉的結算賬單上,甲方結算系統中將當日開平倉的平倉部分反映為“平今”, 查詢系統反映為“平倉”,二者僅為概念上差別,不影響乙方賬戶的權益。
查詢系統提供逐筆對沖和逐日盯市兩種格式的賬單,甲方提供的賬單為逐日盯市格式,乙方查詢時需使用同等格式的賬單進行核對。
第四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除采用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作為首選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一種輔助通知方式向乙方發送包括但不限于每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與異常交易監控相關的通知或監管決定等通知文件:
1.短信通知;
2.電話通知;
3.網站公告(網址www.chjf.net);
4.交易系統;
盤中追加保證金通知以電子交易系統實時數據傳送、短信、電話之任一方式為通知方式。乙方應在交易時段關注帳戶風險狀況,保持電話、手機暢通。若乙方因某種原因未接聽或收到盤中追加保證金通知,不影響甲方依據盤中追加保證金通知的規定采取強行減、平倉措施,乙方應對此承擔后果。
甲方采取上述任一方式發送各種通知文件,一經發出,即視為甲方已經履行了向乙方的通知送達義務。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可以采用網站公告、營業場所公告、短信、交易系統推送等方式向乙方發出除本合同第四十六條之外的各類業務通知。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采用網站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除單獨調整保證金之外的調整保證金通知和調整手續費通知。
單獨調整保證金是指除根據交易所通知或要求,針對公司所有客戶或某類客戶進行保證金調整以外的其他保證金調整。
甲方依據乙方申請進行單獨保證金調整,如乙方違背保證金申請承諾的,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第四十九條 乙方持有期權合約時,應當主動登錄恒生主席交易系統,查詢期權相關交易數據、結算帳單和到期日提醒。
第五十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通知方式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確認后方可生效。否則,由變更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五十一條 乙方有義務隨時關注自己的交易結果并妥善處理持倉,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應于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30分鐘向甲方提出,否則,視同乙方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結算報告的,甲方應及時補發。
乙方在交易日開市前30分鐘未對前日交易結算報告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對交易結算報告記載事項的確認。異議應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權的結算單確認人以書面方式(傳真或當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及時處理所收到的書面異議。乙方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不予受理。
第五十二條 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視為乙方對該日及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五十三條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交易結算報告的記載事項出現與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不符的,乙方的確認不改變乙方的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對于不符事項,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原始財務憑證及交易憑證另行確認。
第五十四條 乙方同意當期貨交易所因故無法及時向甲方提供結算結果時,甲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提供的當日結算數據對乙方進行結算,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二條的約定向乙方發送交易結算報告,并據此對乙方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乙方同意當期貨交易所恢復正常結算后,甲方應當根據期貨交易所發布的結算結果對乙方的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進行修正,涉及資金劃轉的乙方應予以配合。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交易結算報告的記載事項與修正后的實際交易結果和權益不符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依據本條第一款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不予調整,由此產生的相關糾紛依法解決。
第五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的,甲方應當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可以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五十六條 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甲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據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十七條 如甲乙雙方對交易結算報告是否發送以及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或者發送時間存在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以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中存檔記錄為準。
第八節 風險控制
第五十八條 乙方在其持倉過程中,應當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有義務保證賬戶可用資金≥0,自我規范交易行為并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
乙方出現交易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并經提醒、勸阻無效的,為及時制止乙方的異常交易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提高交易保證金、限制開倉、強行平倉、拒絕乙方委托或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
第五十九條 乙方參與連續交易的,應當關注并合理控制連續交易時段的交易風險。應知曉除《期貨經紀合同》已揭示的各種風險外,連續交易可能產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風險:
1、連續交易期間因銀期轉賬、網銀轉賬、網絡、電腦等故障原因無法交易或入金導致被甲方采取風控措施;
2、交易所出臺暫停連續交易、調整交易規則等政策;
3、對連續交易規則未完全理解;
4、因連續交易引起的誤操作;
5、其他因連續交易產生的風險。
第六十條 甲方通過統一計算乙方期貨賬戶內期貨和期權未平倉合約的資金風險率、交易所風險率、可用資金、交易所可用資金等風控指標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具體的計算方法為:
客戶風險率=根據甲方規定的保證金比例計算的持倉保證金占用÷客戶權益×100%
交易所風險率=根據交易所保證金比例標準計算的持倉保證金占用÷客戶權益×100%
客戶權益=上日客戶權益±當日資金存取±權利金收支±當日平倉盈虧±交割款項-當日交易手續費±當日持倉盈虧±其他資金變動
可用資金=客戶權益-根據甲方規定的保證金比例計算的持倉保證金占用
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六十一條 每日結算后,乙方的客戶風險率大于100%時,甲方將于當日交易結算報告中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通知,乙方必須在下一交易日集合競價開始前 15 分鐘及時補足保證金,使可用資金≥0。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自集合競價階段起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0。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六十二條 在交易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行情發生急劇變化或因交易所調整風險控制措施等),乙方應隨時控制交易風險,確??捎觅Y金≥0。乙方賬戶的風險率是結合市場最新價及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實時計算的結果。當乙方的客戶風險率>100%時,乙方應立即補足保證金或自行減倉,否則,當乙方的交易所風險率>100%時,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0。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乙方追加的資金在途(即未到達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資金來源未確定合法性的,甲方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十三條 在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過程中,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或監管要求對乙方進行強行平倉時,如果乙方已自行下達的平倉委托單尚未成交且甲方認為無法成交,并導致甲方強平指令無法進入交易系統,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撤銷乙方的委托,或選擇其他合約執行強行平倉。 甲方在執行強行平倉過程中,由于乙方同時操作引起的過量平倉或影響強行平倉指令無法順利執行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直至符合交易所規定,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對于乙方不符合交易所交割月份持倉規定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的持倉進行強平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在乙方持倉數量沒有超過交易所限倉,但甲方客戶整體持倉超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持倉客戶按比例減倉,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自行平倉;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強行平倉措施,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六十五條 在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要求和甲方相關規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六十六條 當甲方依法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產生的結果。
第六十七條 如果乙方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未平倉合約,甲方有權選擇強行平倉對象。由于甲方對乙方進行強行平倉時所執行的合約價格處于變化之中,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強行平倉規定,乙方同意不以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品種、價位和數量為由向甲方主張權益。
乙方下達的網上交易指令及銀期轉賬指令等信息在甲方、保證金存管銀行、交易所的處理過程與相互之間的傳遞過程存在數據同步延遲,可能導致甲方風險監控終端顯示的延遲,即甲方期貨風險終端顯示的乙方期貨賬戶可用資金及風險率等數據在某一時點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由于甲方以期貨風險終端某時點數據作為執行強行平倉的判斷標準,因此,只要甲方依據該時點系統數據選擇的平倉價位、平倉合約及平倉數量符合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乙方即不
得以已入金或已自行減倉為理由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
第六十八條 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并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六十九條 甲乙雙方共同認為:甲方對乙方實施強行平倉的權利不得解釋為甲方的義務,甲方有可能在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后沒有實際進行強行平倉。因甲方未行使強行平倉的權利而乙方也未自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由于市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漲跌停板而無法成交的情況)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方無法采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十條 當乙方期貨賬戶的權益為負,構成穿倉時,乙方應當在穿倉后的3日內償還欠款。若乙方逾期未還清欠款,甲方有權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等相關信息平臺提供乙方的失信信息,并保留通過司法途徑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第七十一條 甲方在采取本節規定的強行平倉措施后,應當在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乙方。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期貨賬戶全部或部分功能:
(一)乙方提供的資料、證件失效或嚴重失實的;
(二)甲方認定乙方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乙方違反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監管規定的;
(三)乙方有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四)乙方發生符合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認定標準的異常交易行為或其他違規交易行為的;
(五)乙方不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
(六)甲方應監管部門要求或者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期貨交易所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節 交割、行權、套期保值和套利
第七十三條 在期貨合約交易中,乙方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有關交割月份平倉和交割的相關要求進行平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
第七十四條 乙方進行或申請交割的,交割按照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相關業務規則執行。
乙方參與交割不符合期貨交易所或甲方相關業務規則規定的,甲方有權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請或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十五條 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的,應當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款項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權利憑證或票據,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有價證券的真實性。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款項、權利憑證或票據的,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 交割通知、交割款項的劃撥、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如乙方進入交割程序未能在相關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要求的時間內提交足額的交割款項、權利憑證及票據的,造成交割違約或甲方被交易所強制代為履約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期貨賬戶資金、持倉及名下可用權利憑證及票據進行處置,直至滿足交易所要求,乙方須無條件予以配合,處置手段包含但不限于強行平倉、資金劃撥、權利憑證及票據買賣、抵押等。若處置后仍不能滿足交易所規定要求,不能彌補甲方代為履約產生的損失,損失包含但不限于代為履約支付的款項,資金利息,處置過程中產生的額外款項及稅費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追償,乙方須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共同認為:甲方對乙方實施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請或強行平倉的權利不得解釋為甲方的義務。因甲方未行使權利而造成乙方交割違約或造成甲方代為履約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十八條 在期權合約交易中乙方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相關要求進行平倉和行權(履約)。對于符合行權條件的期權,在買方提出行權時或按交易規則應進行行權的,乙方作為賣方有義務履行。
乙方進行行權不符合期貨交易所或者甲方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不接受乙方的行權申請或者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十九條 乙方作為期權買方申請行權的,應提前準備行權所需的資金(包括行權手續費和相應期貨合約持倉的交易保證金等),并通過甲方向交易所提出行權申請,甲方審核乙方資金是否充足,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決定是否向期貨交易所申報乙方的行權申請。對因乙方資金不足等原因造成行權失敗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作為期權賣方履約的,依照規定履約后,若出現保證金不足、持倉超限等情況的,應承擔由此可能被強行平倉的后果。
第八十條 行權通知、行權費用的交收、標的物交付、履約及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期權業務規定執行。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被期貨交易所處罰或者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乙方應當及時管理自身資金及持倉,準確下達交易指令,否則因甲方批量行權或者批量放棄造成的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十二條 乙方進行期權行權與履約時,對于存在行權與履約后乙方保證金不足或者乙方持倉超過期貨交易所規定限額可能的,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對乙方已經提交的平倉或者行權申請保留撤銷的權利,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十三條 乙方申請期權行權前的期權對沖、行權與履約后期貨對沖的,應當按照交易所規定的方式提出。
第八十四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或套利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按照期貨交易所規則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或套利頭寸。套期保值頭寸或套利頭寸的確定以期貨交易所批準的為準。
第十節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八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服務。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能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八十六條 甲方可以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甲方應予以解釋。
第八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了解期貨監管部門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并可要求甲方對上述內容進行說明。
第八十八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交易記錄,有權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八十九條 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www.cfachina.org)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節 費用
第九十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申報費、交割手續費,倉單業務費用和期權合約交易、行權(履約)的手續費等。手續費的收取標準按照雙方約定標準或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執行。
遇新品種上市的,甲方應當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將新品種手續費收取標準通知乙方,乙方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與甲方協商。乙方參與新品種交易的,視為同意甲方通知的手續費收取標準。
遇因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手續費收取標準,甲方相應調整手續費的,甲方應當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參與交易即視為同意該手續費收取標準。
投資者保障基金是甲方根據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另外向乙方收取的,不包含在乙方手續費范圍內。
第九十一條 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向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代付的各項費用及稅款。
第十二節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為機構客戶的須加蓋公章),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期貨交易所規則發生變化,甲方有權依照上述變化直接變更本合同與此相關部分的條款,變更或補充條款優先適用。
根據上述情況的變化,甲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的變更或補充,以本合同約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營業場所、網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或補充協議于該協議發出當日后生效。變更與補充協議生效之前,乙方有權與甲方進行協商。
第九十四條 除本合同第九十二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甲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變更或補充協議優先適用。
第九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節 合同終止與賬戶清算
第九十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對已發生的交易無溯及力。
第九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間內自行妥善處理持倉及資金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新下單交易指令及資金調撥指令,乙方應對其賬戶清算的費用、清算后的債務余額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九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戶:
(一)乙方賬戶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行權(履約)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九十九條 當乙方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并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等方式對乙方期貨賬戶進行清算:
(一)乙方未能提供真實開戶證明文件的;
(二)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一百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乙方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一百零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或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戶手續,簽署《銷戶確認書》并主動辦理取消銀期業務。
第十四節 免責條款
第一百零二條 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一百零三條 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 由于通訊系統繁忙、中斷,計算機交易系統故障,網絡及信息系統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或行情出現延遲、中斷或數據錯誤,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由于互聯網上黑客攻擊、非法登錄等風險的發生,或者用于網上交易的計算機或移動終端感染木馬、病毒等,從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 甲方在法律法規所許可的范圍內,為乙方提供行情分析、早報等信息服務。所使用的信息均來源于認為可靠的已公開資料,但甲方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意見等均僅供乙方參考之用,不構成對所述特定資產的買賣意見。對依據或者使用該類信息服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交易、行情等軟件是由第三方所制作的軟件,甲方在使用前均進行過系統性測試。因軟件編寫瑕疵、數據源故障等非甲方可以控制的原因導致錯誤發生,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建議乙方選擇兩套或兩套以上的軟件互為備份,如甲方發現軟件存在瑕疵,將及時通知乙方或視情況關閉軟件。
第一百零八條 因甲方持倉限額達到交易所標準而導致乙方不能開新倉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節 爭議解決
第一百零九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違約與侵權爭議,甲乙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或期貨交易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提請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節 其他
第一百一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反洗錢的法律法規,在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身份資料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在甲方留存的身份資料。
乙方先前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沒有提出合理理由的,甲方有權中止為乙方辦理業務,并對其賬戶采取限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活動,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經紀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和不良影響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的分支機構(包括甲方設立的分公司、營業部、辦事處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分支機構)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明確規定并在此明示:甲方的分支機構不得以其名義或利用分支機構的各類印章或業務介紹信對外簽署有關借款、擔保、合作投資、聯合經營等經濟合同或作出有關某種經濟權益的承諾或保證。乙方若與甲方的分支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違反甲方規定簽署有關借款、擔保、合作投資、聯合經營等經濟合同及有關承諾或保證,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直接責任者個人與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已明知上述特別約定并確認與甲方無涉,不應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一百一十三條 甲方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及時辦理乙方登錄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的相關事宜。
本合同所稱“期貨交易所”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進行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
第一百一十四條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客戶須知》、《境內個人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境內單位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境外個人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境外單位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初始密碼修改承諾書》、《術語定義》、《手續費標準》、《期貨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權書》、《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及甲乙雙方在期貨經紀業務存續過程中所簽署的其他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一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授權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初始密碼修改承諾書
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本人/單位(資金賬號為 )確認已領取了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網址為www.cfmmc.com或www.cfmmc.cn)查詢系統初始密碼 ,設定并領取了期貨賬戶的初始密碼(委托交易密碼、出金密碼) 。本人/單位仔細地閱讀了與貴公司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承諾及時修改上述初始密碼,承擔因未及時修改和妥善保管好密碼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客戶簽字:
(機構加蓋公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術語定義
(按照拼音順序排列)
1.持倉指客戶開倉后尚沒有平倉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
2.交割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3.交易指令指客戶下達給期貨公司的指令,期貨合約交易指令一般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品種、合約、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期權合約交易指令一般包括乙方賬號(或交易編碼)、交易方向、品種、數量、合約月份及年份、合約標的物、開平倉方向、行權價格、期權類型、權利金、行權或放棄行權等內容。
4.結算指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買賣雙方的交易結果進行的資金清算和劃轉。
5. 結算賬戶指客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的用于期貨交易出入金的銀行賬戶。
6.開倉指客戶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
7.連續交易指除日盤之外由期貨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的交易,開展連續交易的期貨合約由期貨交易所另行規定。連續交易的交易日指從前一個工作日的連續交易開始至當天日盤結束。
8.平倉指期貨客戶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合約的品種、數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9.期貨保證金指客戶按照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
10.期貨保證金賬戶指期貨公司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戶保證金的專用存管賬戶,包括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所在地開立的用于與期貨交易所辦理期貨業務資金往來的專用資金賬戶。
11.期貨交易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12.期權合約,是指期貨交易場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本合同所稱的期權合約標的物為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貨合約。
13.期權合約類型按照買方在行權時買賣期貨合約權利的不同,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又稱買權),是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行權價格買入合約標的期權合約。
看跌期權(又稱賣權),是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行權價格賣出合約標的期權合約。
14.期權合約根據期權合約行權價格與標的期貨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分為平值期權、實值期權和虛值期權。
平值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格等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的狀態。
實值期權是指看漲期權的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或者看跌期權的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的狀態。
虛值期權是指看漲期權的行權價格高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或者看跌期權的行權價格低于合約標的市場價格。
15.期權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后交易日。
16.權利金,是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期權買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賣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17.強行平倉指按照有關規定對會員或客戶的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貨交易風險。強行平倉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期貨交易所對會員持倉實行的強行平倉;二是期貨公司對其客戶持倉實行的強行平倉。
18.權益指客戶期貨賬戶中的資產總額,包括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以及未被合約占用的可用資金。
19.日盤指期貨交易所規定的相關期貨合約在日間進行交易的時間。
20.手續費指買賣期貨合約、期權合約及期貨合約交割、期權合約行權(履約)所支付的費用。
21.套利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之間的價差變化,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上進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價差發生有利變化時同時將持有頭寸平倉而獲利的交易行為。
22.套期保值指為了規避現貨價格波動的風險,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商品或資產相同或相關、數量相等或相當、方向相反、月份相同或相近的期貨合約,從而在期貨和現貨兩個市場之間建立盈虧沖抵機制,以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一種交易方式。
23.行權,是指期權買方按照規定行使權利,以行權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標的物,或者按照規定的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以了結期權持倉的方式。行權方式,分為美式、歐式以及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方式。美式期權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權利;歐式期權的買方只能在合約到期日當天行使權利。
放棄,是指期權合約到期,買方不行使權利以了結期權持倉的方式。
24.行權價格,是指期權合約規定的,在期權買方行權時合約標的的交易價格。
附件三
手續費標準
按期貨公司統一標準收取或另行約定
附件四
期貨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權書
一、開戶代理人(機構客戶填寫)
代理權限:委托以下人員代表本單位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及相關文件。
□見下表
委托代理人 (簽字留樣)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證件有效期限 | |||
聯系地址 |
二、指令下達人(自然人、機構客戶有指令下達人時填寫)
代理權限:委托以下人員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下達交易及交割指令。
£同開戶代理人或開戶申請人 □見下表
委托代理人 (簽字留樣)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證件有效期限 | |||
聯系地址 |
三、資金調撥人(自然人、機構客戶有資金調撥人時填寫)
代理權限:委托以下人員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下達資金調撥指令。
□同開戶代理人或開戶申請人 □同指令下達人 □見下表
委托代理人 (簽字留樣)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證件有效期限 | |||
聯系地址 |
四、結算單確認人(自然人、機構客戶有結算單確認人時填寫)
代理權限:委托以下人員作為本人/單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單位對結算單進行確認。
£同開戶代理人或開戶申請人 □同指令下達人 □同資金調撥人 □見下表
委托代理人 (簽字留樣)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證件有效期限 | |||
聯系地址 |
注:期貨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權書未填寫的空白處請劃“/”
機構客戶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在授權書客戶簽字處簽章
客戶簽字:
(機構加蓋公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姓名:
本人聲明:□ 1.僅為中國稅收居民 □ 2.僅為非居民
□ 3.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如在以上選項中勾選第2項或者第3項,請填寫下列信息:
姓(英文或拼音): 名(英文或拼音):
出生日期:
現居地址(中文): (國家) (?。?/span>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項)
(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出生地(中文): (國家) (?。?/span>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項)
(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稅收居民國(地區)及納稅人識別號:
1.
2.(如有)
3.(如有)
如不能提供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請選擇原因:
□ 居民國(地區)不發放納稅人識別號
□ 賬戶持有人未能取得納稅人識別號,如選此項,請解釋具體原因:
本人確認上述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且當這些信息發生變更時,將在30日內通知貴機構,否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簽名: 日期:
簽名人身份:□ 本人 □ 代理人
說明:
1. 本表所稱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2. 本表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及納稅人識別號相關信息請參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3. 軍人、武裝警察無需填寫此聲明文件。
附件六
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機構名稱:
一、機構類別:
□ 1.消極非金融機構(如勾選此項,請同時填寫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 2.其他非金融機構
二、機構稅收居民身份:
□ 1.僅為中國稅收居民(如勾選此項,請直接填寫第五項內容)
□ 2.僅為非居民
□ 3.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三、機構基本信息
1.機構名稱(英文):
2.機構地址(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3.機構地址(中文): (國家) (?。?/span>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項)
四、稅收居民國(地區)及納稅人識別號:
1.
2.(如有)
3.(如有)
如果不能提供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請選擇原因:
□ 居民國(地區)不發放納稅人識別號
□ 賬戶持有人未能取得納稅人識別號,如選此項,請解釋具體原因:
五、本人確認上述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且當這些信息發生變更時,將在30日內通知貴機構,否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簽名: 日期:
機構蓋章:
(簽名人身份須為機構授權人)
說明:
1. 本表所稱中國稅收居民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2. 本表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前述證券市場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及納稅人識別號相關信息請參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3. 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托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1)存款機構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吸收存款的機構;(2)托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2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3)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A.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收入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B.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收入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保險機構或者A項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C.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4)特定的保險機構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是指上一公歷年度內,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收入占總收入比重50%以上的機構,或者在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的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資產占總資產比重50%以上的機構。
4. 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1)上一公歷年度內,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由貿易或者其他實質經營活動產生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除外)以及據以產生前述收入的金融資產轉讓收入占總收入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2)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的可以產生上述收入的金融資產占總資產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可依據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進行確認;(3)稅收居民國(地區)不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投資機構。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國家(地區)名單請參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金融機構稅收居民國(地區)的判斷主要看其受哪個國家(地區)的管轄。在信托構成金融機構的情況下,主要由受托人的稅收居民身份決定該金融機構的稅收居民國(地區)。在金融機構(信托除外)不具有稅收居民身份的情況下,可將其視為成立地、實際管理地或受管轄地的稅收居民。公司、合伙企業、信托、基金均可以構成消極非金融機構。
5. 控制人是指對某一機構實施控制的個人。
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規則依次判定:
(1)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個人;
(2)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個人;
(3)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合伙企業的控制人是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個人;信托的控制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
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個人;基金的控制人是指擁有超過
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個人。
6. 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
構,以及事業單位、軍隊、武警部隊、居委會、村委會、社區委員會、社會團體等單位
無需填寫此聲明文件。
附件七
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姓名:
本人聲明:
□ 1.僅為中國稅收居民
□ 2.僅為非居民
□ 3.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如在以上選項中勾選第2項或第3項,請填寫下列信息:
一、機構信息
所控制機構名稱(英文):
機構地址(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稅收居民國(地區)及納稅人識別號:
二、控制人信息
姓(英文或拼音): 名(英文或拼音):
出生日期:
現居地址(中文): (國家) (?。?/span>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項)
(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出生地 (中文): (國家) (?。?/span>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項)
(英文或拼音): (國家) (?。?/span> (市)
稅收居民國(地區)及納稅人識別號:
1.
2.(如有)
3.(如有)
如不能提供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請選擇原因:
□ 居民國(地區)不發放納稅人識別號
□ 賬戶持有人未能取得納稅人識別號,如選此項,請解釋具體原因:
三、本人確認上述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且當這些信息發生變更時,將在30日內通知貴機構,否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簽名: 日期:
簽名人身份:□ 本人 □ 機構授權人
備注:
上述聲明文件均參考OECD聲明樣表制定,并結合我國業務實際進行了簡化處理,僅選取了必填內容。此附件表格為參考表格,金融機構可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制定符合自身業務需要的聲明文件,或者與本機構其他業務文件進行整合。